经过近年的保护,漠阳江流域水质持续改善,一江碧水经漠阳江双捷大闸蜿蜒流淌而下汇入大海。 梁文栋 摄
■阳江日报记者/李柳枝 黄仁兴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近日,记者沿着漠阳江河岸逆流而上,但见鱼翔浅底,白鹭翩飞。来到漠阳江干流与蟠龙河交汇处,攀高俯瞰,漠阳江澄莹如练,微风吹过,荡起层层涟漪。
居住在漠阳江边的居民刘女士告诉记者,这里正是两个多月前龙舟竞渡的河道。身临人山人海的热闹场景,想想那密集的锣鼓声和呐喊声,再想想前些年未治理前的河道水浮莲泛滥,水质浑浊,她感慨万端。
“漠阳江的水,真是一年比一年好。”站在阳春市春城街道漠阳江边,感受着江风带来的丝丝凉意,清漂公司阳春片区的清漂负责人黎扬志由衷高兴。自2018年以来,黎扬志一直从事漠阳江的清漂工作。对于漠阳江水质的变化,他再清楚不过。
变化来之不易。一江碧水的背后,是一场又一场的污染防治“硬仗”。
由于生产生活用水不科学、水质富营养化等原因,前些年,漠阳江上水浮莲快速滋生蔓延,水质情况一度堪忧。2021年春季,水浮莲几近“封锁江面”,严重污染水环境。保护漠阳江流域水质,开展更为行之有效的清漂工作,刻不容缓。
2022年11月,湖南强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的专业清漂队伍正式“进驻”漠阳江,负责对漠阳江流域25条主要河流共1004公里河道进行日常保洁清漂工作。该分公司项目经理梁刘培表示,他们共配备了25艘清漂船和57名保洁员,采取人工与机械配合、上游拦截与下游围堵相结合等多种方法,对水浮莲、塑料、木头等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。
采访中,记者看见几艘清漂船正在江面上巡查。保洁员两人一船,船头一人手握长杆网兜,一伸一挑,藏匿在岸边角落里的水浮莲便被收集到船上。
黎扬志告诉记者,阳春17个镇(街道)曾经高峰期1个小时的清漂量可达到15吨,现在每天约为10吨。保洁员李世雄说:“以前水浮莲多时要用网拖,现在河面干净了很多,我们的工作也轻松了不少。”
记者从漠阳江流域上游转向下游,来到位于阳东区东城镇的那龙河碧道东城段,两岸的河滩湿地绿树成荫,休闲步道、休憩广场、观鸟平台依景而建……
面对同样大为改观的生态环境,东城镇水利服务部部长李家良介绍,前些年河岸边乱搭乱建、乱围乱垦的现象随处可见,鸡、鸭、鹅、猪的叫声此起彼伏,河水远没有如今清澈。
2018年12月30日,《阳江市漠阳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开始施行。《条例》第四条提及,全面实行市、县、镇、村四级河(湖)长制,各级河(湖)长是所辖河湖保护的直接责任人,负责组织领导所辖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。那龙河作为漠阳江一级支流,同年打响了污染防治的“攻坚战”。
记者查看了有关数据和案例,东城镇先拆除了那龙河石仑村段的5间养猪场,搬迁生猪500多头,并在英村、丹载、报平等村相继开展那龙河沿岸整治工作。截至2019年7月,整治工作基本完成,关停养殖场28个,搬迁约13万只畜禽。
如今,约14公里的那龙河碧道东城段已建成,成为附近市民群众和游客观光休闲、娱乐健身的好去处。何东星来自广西崇左,10多年前便来到阳江,在附近的阳东工业园工作,闲暇之余常常来到那龙河边休闲。他说,几年前这里遍布养殖场,河水浑浊,杂树杂草丛生,经过整治和建设,现在水质明显改善,鱼虾也多了起来。
那龙河东城镇石仑段镇级河长冯思博表示,东城镇按照“拆管建”河长制工作要求,着力把“碧道”建设作为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载体。目前,“拆”字工作已完成。接下来,东城镇将通过综合治理,结合乡村振兴等其他工作内容,大力发展“碧道+都市农业”,引进合作企业发展观光农业,将生态优势转为经济优势,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。
那龙河碧道东城段是我市推进漠阳江流域污染防治的一个缩影。自实施《条例》以来,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,多途径加大投入,各职能部门对漠阳江流域实施一系列专项治理。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,截至目前,全市5660条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,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到91.57%和99.85%,建成区13条城区黑臭水体实现“长制久清”,清理“四乱”问题647宗,排查并整治妨碍行洪突出问题15宗,清理漂浮物42.35万吨,建成碧道174.52公里。
此外,我市环保、住建、农业等其他相关职能单位各司其职、密切配合,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。持续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,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;加强工业园(集聚区)污水收集处理,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,同时促进工业绿色转型发展;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,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,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;着力抓好河流环境综合整治,实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。
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。护好一江碧水,源头治理很重要,监管执法也不容忽视。近年来,我市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,持续加大对涉水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,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,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。
全市检察机关尤其是阳春和江城两地检察院,高度重视漠阳江水环境保护,开展常态化行政公益诉讼。全市法院系统也在这方面投入了许多力量。日前,市中级法院公布了一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,其中包括一宗污染环境罪案。程某某经营某五金加工厂期间,在未经污染防治处理情况下,将含重金属污水直接通过私设暗管排放到漠阳江龙湾河河段。根据判决,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,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,缓刑1年3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
碧水如练江如镜。自《条例》实施以来,我市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,漠阳江流域水质整体向好。但在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、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收集和处理、减少和消除农业面源污染、保护水质和预防水污染宣传等方面还明显存在着薄弱环节。
骐骥千里,非一日之功。水污染防治既是一场“攻坚战”,更是一场“持久战”。漠阳儿女将继续强化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,保护好母亲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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